关于2012级全体学生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堂辩论教学的通知
2012级全体学生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“教学质量建设年”活动,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思辨能力,使十八大精神的教育教学真正“入脑”、“入心”,思政部本学期继续在2012级全体学生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辩论教学,现将本学期2012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的辩论教学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课程辩论主题
1、社会发展应以科技理性为主导,还是以价值理性为主导;
2、合作与竞争哪一个更能促进社会进步。
二、课程辩论时间、参加学生和辩论程序
1、第9周――15周;
2、2012级全体本科生(包括重修该课的学生);
3、双方陈词――攻辩――自由辩论――总结陈词――课堂辩论互动――教师点评与总结等。
三、活动实施安排
(一)班级辩论阶段:
1、时间:第9―11周;
2、内容:各班级在任课教师指导下按要求自行组织辩论和演讲,并推荐本班4名优秀学生参加第二阶段的课堂辩论;
3、地点:各小班自己确定。
(二)课堂辩论第一组:
1、时间:第11周周末
2、地点:M楼301;
3、参加辩论的学生和课程负责教师:任课老师薛爽班级的全体学生。
(三)课堂辩论第二组:
1、时间:第12周周末
2、地点:M楼301;
3、参加辩论的学生和课程负责教师:任课老师刘晓莉班级的全体学生。
(四)课堂辩论第三组:
1、时间:第13周周末
2、地点:M楼301;
3、参加辩论的学生和课程负责教师:任课老师卢美华班级的全体学生。
四、课堂辩论总决赛
1、时间:15周周末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;
2、地点:主楼礼堂;
3、辩论参加人:课堂辩论阶段各个大班中每个大班推荐的优秀辩手;
4、内容:辩论总决赛。
五、对参与课堂辩论学生的课程加分激励
1、每个大班推荐的2名辩论主席,在期末考试总成绩中加2分;
2、各个班级推荐的4名优秀学生,由任课教师视其在课堂辩论中的表现,在期末考试总成绩中加3分;
3、大班中每个大班推荐的前两名学生,由任课教师视其在课堂辩论中的表现,在期末考试总成绩中加4分;
4、参加辩论决赛的学生,在期末考试总成绩中加6分,并进行荣誉表彰。
备注:对于无故不参加课堂辩论的学生将以旷课认定。
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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